當初來美國前,先生的公司人資允諾會協助辦理出國健保停保,
昨天收到公公email的信件,竟然收到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執行命令,
說我積欠健保費,將從我的郵局帳戶強制扣繳該筆費用,
看到公文我都傻眼了,不是有停保嗎?怎麼會積欠健保費?
看著公文上的發文日期是在10月底,而現在都快11月底了。
寫信問房客是否有收到健保局寄給我們的信件,她說還不少,啊怎麼都沒有跟我講~~
她是看到這封公文,覺得很重要才郵寄給我公婆,只是也太晚寄了吧。@@"
昨晚等到台灣上班時間,立刻打電話去健保局北區業務組詢問,
我是用skype網路付費電話打回台灣,北區業務務組的電話超難打,
照語音指示按分機鍵,會鬼打強的一直重複語音給你聽,
最後是按 4English Servese才接通,
而且每通電話限制只能講10分鐘,所以前前後後打了快10通電話,
一直麻煩4號分機先生幫我轉電話,真是不好意思啊!
打了電話才知道,原來當初先生的公司只幫我們全部辦退保,並沒有停保,
退保後我們的健保全都自動移轉到戶籍地的區公所內,
不分大人小孩、保額差,每人每月749元,
這真的是一大筆意外的支出,詢問承辦人員說我想申訴,
她說那就要追溯到當初公司承辦人和健保局聯絡這個環節,
真的是搞得我一個頭兩個大,看來只得等回台灣再好好來討論如何申訴了!
另外,關於行政執行命令,說真的,我一看到公文內容時,
我真的覺得公文用詞頗嚴重,感覺我就像個欠政府錢的逃犯,
重點是政府竟然查我的帳戶,直接要從帳戶內強制扣款,
感覺就是政府欺負要搶我的錢一樣,非常不被尊重的感覺。
這真的是我第一次覺得自己被台灣政府欺負耶!
而我卻沒辦法做什麼,因為它已經迅速的把錢扣掉了!
想想我一直是一個好公民,我還每個月乖乖地繳國民年金,
從來沒有逃漏稅或規避人民的義務責任,這次卻因為這個烏龍事件被政府發執行命令,
健保局還說這個執行命令對我個人不會有影響,
它只是要通知我將強制把積欠的保費從我帳戶扣除,
著著實實的感覺到自己毫無隱私,完全攤在政府的面前,任它擺布。
這件事令我氣憤,卻也讓我學到了一個很大的教訓,
該做的事還是要自己來,不要委託別人,免得又招來意想不到的結果!
我絕對會記得出國六個月以上要辦健保停保!
PS. 健保局說今年開始已經能在區公所網頁做線上停保的手續,
這是一項便民服務,一定要記得喔!